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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财政局预算科工作职责
一、 负责编制全市财政收支预算工作。 二、 协助局长分配年度收入任务,及时汇报财政收入进度,提出抓好组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 强化支出管理,优化支出结构,规范支出定额标准,细化预算编制口径。 四、 负责财政转移支付测算、分配及管理工作。 五、 负责基建财务、国债资金及项目申报管理工作。 六、 统一办理预算追加事宜。 七、 审核办理税务部门退税业务。 八、 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库的维护管理工作。 蛟河市财政局国库科工作职能 1、负责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 2、负责执行市人大批准的年度财政预算。 3、分析全市预算执行情况、按时填报日报、旬报、月报,并汇总编制全市预算内、外总决算。 4、批复乡镇街年度收支决算并搞好资金往来的核算。 5、做好工资统发及相关工作。 6、协助局领导,坚持有保有压的原则,积极筹措和合理调度度资金,保证人员工资等重点支出的需要。 7、负责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办理行政性收费的收支业务。 8、搞好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的核兑工作。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蛟河市会计核算中心工作职能 根据《省政府关于实行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吉政发[2004]51号)和我市《免征农业税综合配套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精神,为实现进一步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切实规范和加强对乡镇财政的监督管理,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工作目标,经领导研究决定,蛟河市会计核算中心工作职能主要有: 一、撤销乡级金库,取消乡镇总预算会计岗位后,代理乡镇总预算会计财务核算业务,登记会计账簿,负责编报乡镇总会计的相关报表和报告,为乡镇财政预决算报告提供有关数据和资料。 二、统一管理乡镇的预算内外收入,登记编制乡镇收入日、旬、月报表并及时反馈乡镇。 三、统一拨付乡镇的支出。以乡镇年度预算为依据,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的支出顺序统一申领资金,统一拨付乡镇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 四、负责纳入“乡财县管”乡镇工资统发工作。对乡镇财政开支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委托银行实行工资统发。 五、参与指导乡镇财政综合预算的编制。 六、办理乡镇财政收支结算,审核和监督乡镇核算中心会计的支出核算。
七、与有关部门进行对账,编制“乡财县管”资金情况表。
采购办工作职责 一、研究确定本级政府采购的中长期规划。 二、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活动。 三、收集、发布和统计政府采购信息。 四、组织政府采购人员培训。 五、审批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供应商资格。 六、审批社会中介机构取得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资格。 七、确定并调整集中采购目录和公开招标采购的范围的限额标准。 八、汇总编制本级年度政府采购计划和采购预算。 九、处理本级政府采购中的投诉事项。 十、统一组织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 十一、组织由财政拨款大型政府采购项目。 十二、受理其它机关的委托,代其采购或组织采购事宜。
十三、办理其它有关政府采购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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