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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政府“为民执政,科学理政,依法行政,从严治政”的施政方针,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工作行为,促进机关廉政建设,增强工作透明度,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特制定此制度: 工作目标 一、认真贯彻执行积极财政政策,积极组织收入,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全口径组织财政收入任务指标。 二、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和罚没收入的管理,积极完成本部门组织的财政收入任务指标。 三、严格控制财政支出,不突破市政府确定的支出任务指标。 四、全年组织协调召开财税银协调会10次。 五、挖掘税源,加大征管力度,努力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六、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招商引资任务。 七、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抓好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信访及综合治理工作。 工作职责及范围 财政局是市政府的一个综合部门,具体职责和范围是: 一、负责全市年度财政预算和决算的编审工作,并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二、负责协调组织全市财政收入,全面完成收入任务指标。 三、负责全市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和票款分离及票据管理工作。 四、负责对全市国有资本金进行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国家权益不受侵害。 五、负责对全市各执法执纪部门,单位发生的处罚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组织好罚没财物的收缴入库工作。 六、负责对全市行政、事业、企业单位财务工作的监督、检查以及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 七、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方案的制定及开发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八、加强行政和事业单位经费的管理,严格控制支出,确保工资和重点支出的按时拨付。 九、负责抓好乡、镇、街财政体制及基础建设,不断提高乡镇街财政管理水平。 十、负责受理有关违反国家财政法规法纪行为的举报和控告案件的处理。 服务措施及承诺 为了全面完成财政目标工作任务,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实现争一流,站排头的奋斗目标,特制定以下服务措施及承诺: 一、认真贯彻执行财政政策和法规,按照《预算法》、《会计法》处理财政业务。 二、贯彻积极的财政政策,编制好全市财政预算,并做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三、协调国税、地税和银行部门,实现均衡缴库。 四、严格履行财政职责,按预算指标拨付各项资金。 五、按照保工资,保稳定的原则,优先拨付工资。 六、按照蛟财字(1999)98号文件规定,加强本部门的廉政建设,杜绝利用职务之便,在被查单位进行吃、拿、要、报,若有违反者一经发现,核实,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严重违纪的开除财政队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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